各部门、各学院:
为做好全校教职工2023年度科研成果(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)统计工作,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请按照《304.cam永利集团科研成果计算与奖励办法(试行)》(徐工院科发〔2018〕1号)(附件1)统计相关科研成果。
二、请各位老师认真填写《304.cam永利集团科研成果与奖励统计明细表》(附件2),并提供科研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。各学院由科研秘书负责科研成果材料的收集、统计、和汇总,并协助学院领导核查成果内容及相关证明材料(论文、专著原件,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其他证明材料),确保真实性。各机关部门安排专人负责本部门的科研成果统计与初审工作。
三、请各单位认真做好本单位的科研工作量统计审核工作,做到规范、公开、透明,并于2023年11月27日前至科技处完成终审工作,同时于将签字盖章版的《304.cam永利集团科研成果与奖励统计明细表》(附件2)、《304.cam永利集团科研成果与奖励统计分值汇总表》(附件3)和《304.cam永利集团科研奖励统计表》(附件4)报送至科技处。
四、其他注意事项:
1.科研项目与科研成果分值分配需由项目/成果负责人提供分值分配证明(附件5)。
2.为方便各单位做好科研工作量计算工作,充分了解分配政策,学校对往年政策执行中容易产生分歧的地方进行强调说明,具体参照《2023年度科研工作量计算及分配的几点说明》(附件6)执行。
五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:
理工学院电子稿发送至kyczk@xzit.edu.cn,联系人:刘超、刘洁,联系电话:83877935(7935)。
人文社科学院、创新创业学院、国交院电子稿发至kycsk@xzit.edu.cn,联系人:耿莉、张萌萌,联系电话:83105519(5519)、83105580(5580)。
机关(包括图书馆、编辑部、成教院)电子稿发至kycpt@xzit.edu.cn,联系人:杨畅、权泉,联系电话:83107858(7858)、83791202(6202)。
附件:
1.304.cam永利集团科研成果计算与奖励办法(试行)
2.304.cam永利集团科研成果与奖励统计明细表
3.304.cam永利集团科研成果与奖励统计分值汇总表
4.304.cam永利集团科研奖励统计表
5.304.cam永利集团科研工作量分值分配证明
6.2023年度科研工作量计算及分配的几点说明
科技处
2023年11月2日
附件1、304.cam永利集团科研成果计算与奖励办法(试行).pdf附件2、304.cam永利集团科研成果与奖励统计明细表.xlsx附件3、304.cam永利集团科研成果与奖励统计分值汇总表.xlsx附件4、304.cam永利集团科研奖励统计表.xlsx附件5、304.cam永利集团科研工作量分值分配证明.docx附件6、2023年度科研工作量计算及分配的几点说明.pdf